事务所新闻
央行报告直陈银行理财“五宗罪”
2013-05-15阅读:1468
昨日央行在其公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中,单独开辟专栏,直陈了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的“五宗罪”。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的历史上,如此细致地专门分析一项银行的具体业务,实属罕见。
央行称,截至2012年末,存续银行理财产品3.1万只,资金余额6.7万亿元,同比增长 64.4%。目前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占全部表外理财产品只数的比例超过50%。
其实从2011年开始,资金池理财产品爆炸式增长就已引起各界瞩目。在分析中国的影子银行时,不少学者会将理财产品划归影子银行一类。
中金公司在其研究报告中,就曾分析过影子银行迅速扩张所带来的影响:风险缺乏有效监管;可能导致信贷量、M2等货币数量指标意义下降。
这两点影响,不但会给金融稳定带来冲击,同样也对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带来扰动。
报告中,就资金池理财产品,央行概括了五大类风险。
“一是不单独核算投资收益。这个特征可能造成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即有可能出现银行在不同理财产品间转移利益的行为。”央行称,二是期限错配。如果理财产品的发行时间和到期时间安排不当,或者理财产品持续滚动发行出现困难,就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在银行资金池理财模式下,存款转为表外理财,即负债的表外化;同时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主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也被记录在表外,即资产的表外化。
“三是资产和负债的双重表外化。”央行称,这可能带来两方面的风险。首先是资本约束不足的风险。若在未充分计提资本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过度参与一些高风险领域,可能会超出其风险管理能力。其次是表外表内业务交叉风险。
此外,信息不透明、权责不明确,则是央行点出的另外两大风险点。
央行称,尤其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表面上银行只负责管理运营客户资产并收取管理费,对客户资产的盈亏不承担连带责任,但事实上银行出于商誉等考虑往往很难真正实现客户风险自担,由此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