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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以发展眼光看待处理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不规范问题
正义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于潇)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就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背景回答了记者提问。
万春说,《意见》强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产权保护的部署要求。《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依法、平等和全面原则,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确保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全面保护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切实维护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对创业创新的司法保护。”万春说,《意见》明确要求严格把握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对于正在办理的涉产权刑事案件,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针对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意见》强调突出问题导向。《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从严惩处发生在国企国资改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导致国有、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商业贿赂、虚假诉讼、强迫交易等不法手段破坏市场公平营商环境,侵犯各类主体财产权的犯罪;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突出了打击的重点。
《意见》强调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认真甄别、及时发现错案冤案,对于确属错案冤案的,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意见》针对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各项检察职能,都提出了加强产权保护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推动形成检察环节的多元化产权保护格局。“《意见》强调了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万春说。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万春补充,《意见》明确了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三个“严禁”,提出慎重使用强制性措施等,目的都是在于最大程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的损害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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