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9月1日起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2011-09-21阅读:2023
2011年9月1日起,一批经济领域里的法律法规将正式施行。包括备受关注的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新规、降低82个品种药品价格以及赴日个人旅游门槛降低等一批影响民众生活的政策。这些新规成为百姓热议的焦点,也将对相关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很大影响。
新个税法9月1日起实施 约6000万人不需缴个税
备受关注的新个税法9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该决定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
由于公众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进一步提高个税免征额呼声强烈,最终通过的个税修改决定将工薪所得免征额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此前表示,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调整,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9月1日后,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内容主要有五大亮点。
首先,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
第二,工薪所得税率表由现行的9级简化合并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这一调整,使得中低收入阶层适用3%和10%低税率的人群大大增加。
第三,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级距虽然仍是5级,但每一级距的金额都是以前的2至3倍。这一举措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第四,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的同时,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整为1300元,总的减除费用标准维持4800元不变。
第五,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到次月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一致。
商务部颁布新规 外资在华并购需三跨“安全门”
商务部网站日前公布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下称《规定》),中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再次在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外国投资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实质规避并购安全审查。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规定》首次提出“从交易的实质内容和实际影响”来判断并购交易是否属于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规定》具体指出,外国投资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实质规避并购安全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代持、信托、多层次再投资、租赁、贷款、协议控制、境外交易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