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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

广东首判拖欠农民工薪水案获刑10个月

2011-12-08阅读:1037
来源:羊城晚报 2011年12月07日

广东第一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惠州审结 拖欠农民工薪水首次被判刑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东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惠州审结完毕。惠州市惠阳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杨某均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2012年元旦春节到来,对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的企业,发现一宗,查处一起。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无故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公布,并将有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使用人单位一地违法,他地处处难行。

欠农民工薪水被抓

  惠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源于一场建筑工程纠纷。今年3月,重庆人杨某均与项目承包商林某签订协议,承揽惠州南站附近某路基工程,工程款为8万余元。双方约定:施工期间先付七成,另外三成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才支付。期间,林某支付了工程款6.9万元,但杨某均并未将此款作为工资发放给工人。该起欠薪事件涉及25名工人、总计10万余元工资。   12天后,杨某均在深圳被民警抓获归案。今年9月底,惠州市惠阳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杨某均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惠州首例判决案例出台,为广东运用“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打击恶意欠薪提供了可操作的范本。

如遇欠薪请即投诉

  记者对珠三角采访发现,由于出口不旺、内销乏力,带来了珠三角很多劳动密集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没有钱带来了工人工资拖欠。元旦和春节之前一般是农民工欠薪高发期。   对此,12月6日广东省人社厅表示,本月底至下月初,广东人社、建设、公安、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实现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广东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可以前往劳动保障部门服务窗口、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投诉,人社部门将及时予以解决。   记者获悉,国家正在对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条件进行具体界定,其中,“数额较大”将细化为:拒不支付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在5000—3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多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5万至30万元以上的。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标准。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上述负责人表示,若拖欠单个劳动者报酬5000元以上就开罚,威慑力将会相当大。

链接 各部委联手打欠薪

  据新京报报道,人社部、发改委等9部委5日召开会议,要求确保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10人以上集体劳动报酬争议,7天内结案。   对于劳动报酬争议事件,人社部要求各地限时处理:10人以上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各地将设立法律援助点,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无偿服务。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可由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作为应急保障。   会议结束后,各部委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领域犯罪行为。同时,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已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农民工工作督察,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