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闻
山东法院积极推进涉诉信访多元解决机制
2011-11-10阅读:1338
强化责任意识 坚持多元解决
——山东高院落实涉诉信访“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工作综述
作者: 罗书臻 发布时间: 2011-11-10 今年以来,山东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认真贯彻“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涉诉信访难题的解决,推动了全省法院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多元解决 对“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把这项工作做为破解信访难题的重要抓手,确定为全省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10月中旬,山东高院成立3个观摩检查组,采取现场观摩、实地查看方式,对19个中院和17个基层法院贯彻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清积评查等八项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对各地的工作,山东高院还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加强和改进了工作。 在中央对上访案件明确可以实行终结退出机制以来,山东高院确定了积极开展、慎重实施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了稳控责任移交的规范化,如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党委、政府共同出台文件,召开涉诉信访终结案件移交会议,两年来移交地方稳控案件78件,有效解决了终而不结的难题;日照市委政法委召开现场会,推广“莒县经验”,将终结案件移交当地党委、政府,并签署责任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 山东法院坚持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元解决,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信访化解和源头治理工作,促进了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潍坊两级法院积极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保持在80%左右,涉诉信访率保持在4%。左右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律师等多方力量协同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山东法院还通过司法救助、联合执法、公开听证等方式,上半年全省法院有效化解1300多件上访老户案件,如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将信访救助基金纳入财政拨款,截至今年7月,全市法院已办理救助案件46起,发放救助金134.5万元。 转变工作作风 强化信访责任 约期接谈,是转变信访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让群众更加理解信任法院工作、依法表达诉求的有效途径。在约期接访工作中,山东法院一是坚持关口前移。对初信初访优先处理,对申诉来访两次以上者,一律实行书面约期接谈,赢得了信访当事人的普遍认可,促进了信访秩序的好转。二是坚持日常约谈与院领导约谈相结合。如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月由院领导接谈两次,今年已先后接待当事人756人次,解决各类信访案件400多件。三是坚持便利原则。如日照法院实行视频同步接访,当事人可以在基层法院通过视频与中院有关法官或领导直接对话,方便了当事人表达诉求。今年以来,山东高院已约期接谈200多人次,各中院约期接谈1090人次。通过全面开展约期接谈,全省法院赴省重复访人(次)由平均每天100件,下降到了80件左右,进京访的压力也得到有效缓解。 山东高院加大信访通报力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目前,山东法院的信访通报范围扩大到了全省三级法院一把手和地方党委政法委领导。在通报方式和环节上,对重大进京赴省访案件,均通报至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原合议庭和承办人,有的法院对改判发回等案件情况也进行通报,促进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如泰安15名环卫工人进京集体访被省高院通报后,当地党委、政府和法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调度会,研究制定了稳控和化解措施;东营中院自去年开始实行通报制度,每月制作进京、赴省、到市涉诉信访统计明细表,通报到相关法院,限期化解;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有责信访职务悬挂制”,该院某法官因案件瑕疵导致当事人进京上访,被“悬挂”一个多月,直至问题解决才恢复正常工作。目前,省高院已通报信访案件159件次,通报原合议庭成员477人次,各中院共发布各类通报163期,通报各类案件3501件次,通报办案人员6126人次。 认真排查化解 清理信访积案 去年以来,山东全省法院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积活动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特别是结合清积活动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中央交办的1518件重复访案件,已有1515件息诉罢访,化解率为99.8%,省高院和17个中院全部完成化解目标。 山东法院在完成好中央交办进京重复访案件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自行排查化解工作。对2010年排查出的1200多件涉诉信访积案,山东高院从14个中院抽调资深法官,采取集中分案、集中办案、集中听证、集中合议、集中保障“五个集中”的工作模式,认真进行化解,目前已经复查1049件,其中80%的上访人息诉罢访。山东高院还大力实施重点突破战略,先后三次组织召开赴省进京访案件化解工作座谈会,着重加强对进京访重点地区、重点法院、重点案件的监督指导,专门部署赴省进京案件交办化解工作,研究“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对策措施。各地法院按照会议要求,对每一起案件都确定了包案领导和具体化解责任人,坚持分类处理、多措并举,一大批信访案件化解息诉。 山东全省法院还以“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为载体,将案件评查工作与清积活动紧密结合,把涉诉进京访案件作为评查重点,做到“边评查,边化解”,对重点评查的案件再复查一次、与当事人再见面一次、息诉化解工作再做一次,集中化解了一批信访案件。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评查案件3370多件,其中民事2000多件,行政640多件,刑事670多件,另有部分赔偿确认和执行案件。从评查结果看,程序合法、裁判结果正确又无瑕疵的3100多件,占92%,裁判正确但存在瑕疵的260多件,约占7.8%,裁判错误建议重新复查或再审的8件,占0.2%,拟问责的7件。在评查活动中,还注重引入多元化解机制,对经评查确无问题的案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方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95%的当事人对评查结果满意,表示不再上访。 来源: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