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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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研讨:见死不救应否入罪?

2011-10-24阅读:1240
来源:深圳商报 2011年10月24日 11时28分  接连遭到两车碾压的2岁女童小悦悦,于10月21日零时32分离世。小悦悦遭受不幸时18个路人视而不见,此举激起了人们对道德底线和法律约束的思考。   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市律协专门召开了“见死不救”行为是否应该立法严惩的专题研讨,来自我市律师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刑事、民事、行政法方面的律师对“小悦悦事件”引发的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研讨。记者同时获悉,深圳市《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已被列入我市立法计划。   市律协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曾洛川律师认为,小悦悦事件主要反映的是道德问题,社会上目前存在着做好事会惹麻烦的观念。曾洛川律师认为,应该认真反思形成这种现象的背后原因,究竟为什么会造成道德滑坡。他表示,将道德上升到法律高度应持谨慎态度。   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方壮毅律师认为,小悦悦悲剧暴露的道德滑坡现象必须引起重视。方壮毅律师认为,不能把小悦悦悲剧的个案认为是普遍的社会现象,避免道德滑波的主要方式就是应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深圳市政协委员苏醒律师认为,小悦悦悲剧更多地反映了道德倒退的现状。苏醒律师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见死不救”入罪还不是时机,条件也并不成熟。他认为,应该借鉴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对见义勇为的救助者加大保护力度。苏醒律师还透露说,深圳市《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已被列入我市立法计划,内容涉及助人行为免责制度以及助人行为免予起诉制度。   据了解,深圳市《助人行为保护条例》的立法宗旨是鼓励和保护助人行为,免除助人者承担不应有的法律责任。《条例》中拟制定的主要制度包括:助人行为社会鼓励制度、助人者受帮助制度、助人行为免责制度以及助人行为免予起诉制度。苏醒律师说,深圳制定《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可填补国内相关立法链条空白。   苏醒律师还认为,对“见死不救”追责,也涉及到了一个道德法律化的问题。他建议,应该在公民道德方面进行立法约束,进一步约束公民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