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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巡查33家法院

2011-10-17阅读:1261
来源:法制日报2011年10月17日 13时48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司法巡查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省高院和中院要设置司法巡查工作办公室,并可设立若干相对固定的司法巡查组,具体承担司法巡查任务。   实施细则规定,司法巡查包括全面巡查和专项巡查。全面巡查围绕领导班子、司法业务和司法队伍建设3个方面,对被巡查法院的司法方向、质量、效率等8项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据广东高院监察室主任李平昌介绍,2008年以来,广东高院已先后对23个中院和10个基层院进行了全面巡查,对6个中院进行了整改“回头看”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