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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宣判 陈世峰获刑20年
12月20日下午,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对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作出判决。12月11日开始,“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开始庭审,到12月18日,共进行了6天的庭审。法官认为,刀是陈世峰准备的,他带有非常强烈的杀意;江歌无辜被杀害,被刺了11次-12次,致命伤口达8厘米左右;被告完全否认杀人罪行,并转嫁给刘鑫和江歌,无反省之意。在12月18日的庭审中,检察官建议法庭判处被告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
法庭接受了检方的20年有期徒刑建议,没有任何减刑,在日本司法实践中很罕见。此前18日,检方对被告人陈世峰提出2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意见,法官给了出20年有期徒刑的判处建议,主要有7个关键因素:
1、陈世峰行为恶劣,江歌脖子上有12处伤口,主要伤口从右到左刺透,深度达6.5cm-8cm;
2、杀人动机强烈;
3、陈世峰行为自私;
4、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
5、陈世峰是有计划性的杀人行为;
6、刘鑫开门的话,检方推测也会强制开门,杀了刘鑫;
7、行为具有报复性,没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庭审回顾
今年12月11日,中国留学生江歌遇害案(以下简称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426号法庭开庭审理,庭审持续6天。尽管是在日本进行审理裁判,但由于此案深受中国国内舆论关注,故而许多中国媒体也纷纷赶赴现场进行实时报道。
水果刀来源成关键
庭审第1天,检方在举证中指控陈世峰此前曾多次强迫刘鑫(陈世峰的前女友、江歌的室友)复合,并且威胁要将其内衣照片公开,因此犯有恐吓罪。
同时,检方认为陈世峰在前往江歌住处前准备了水果刀,并且有明确的计划性,犯有故意杀人罪。并且陈世峰在前往江歌家的途中,没有按常理乘坐地铁,而是走了两站后才买了张单程的车票,并且当天还特意带了换洗的衣物等。因此,检方认为陈世峰的杀人动机强烈、计划性明显。根据检方的举证,警方在陈世峰所在的大学研究室中发现了水果刀的刀套,但是并没有找到刀。
第2天,江歌母亲江秋莲的出庭陈述,她表示在2016年11月2日晚与江歌共进行了约1小时40分钟的微信语音通话,而就在结束通话后的第8分钟,江歌不幸遇害。江歌曾在语音聊天中将刘鑫与陈世峰分手的事情告诉了妈妈。
关于关键证物水果刀的来源,江秋莲则表示没有听说过江歌用水果刀防身,也没有听女儿说过刘鑫带水果刀防身。与此同时,陈世峰所在大学的导师称,自己曾买过一样的水果刀,但并没有拆开包装。
刘鑫出庭作证
在12月13日的庭审中,作为江歌案最重要的证人刘鑫被安排在东京地方法院的另一个房间内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庭作证。刘鑫否认递水果刀给江歌,并表示家里只有两把菜刀,没有水果刀。
对于关门问题,被告方律师也提出了质疑。根据日本警方在12月12日庭审期间公布的录音显示,刘鑫在案发当天报警时说的是:“门锁了,不要骂了!”对此,刘鑫则回应称当时说的是:“怎么门锁了,不要闹了!”是警方没有录上“怎么”二字。被告方律师则认为,警方的录音并没有显示“怎么”这个词,而且刘鑫此前录口供的时候也没有提到“怎么”一词。
陈世峰称刘鑫把刀递给江歌
在庭审的第4天,被告人陈世峰表示:案发当天并不是为了杀刘鑫或找刘鑫,而是为了去找江歌,希望通过与江歌的沟通来改善他与刘鑫的关系。
陈世峰还表示,白天他曾在刘鑫拿钥匙的时候,在她包里看到过一个东西,当时没看清,后来回想觉得是刀。同时,在庭审中陈世峰也表示,江歌尖叫后,刘鑫把门打开将刀递给江歌后,便听到了门里面传来链条锁门的声音。而他是在与江歌争夺刀的时候“不小心划到了”江歌,造成其身亡。
第5天,陈世峰在法庭上表示,在被捕之后,曾先后4次写信给江母道歉,但均未能邮寄出去。同时,陈世峰还反省道:“我犯了这么大的罪,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赔一条命。如果可以,我愿意尽全力赔偿。”当听到这句话时,江秋莲忽然情绪激动地说:“还我女儿,用你的命来赔!”随后江秋莲用手捂住胸口,在椅子上后仰的时候突然晕倒,法官宣布紧急休庭。
重新开庭后,陈世峰供述称,11月3日凌晨他离开江歌的寓所后,把水果刀埋在了距离江歌住处50米左右的一座施工现场(日本警方目前仍未找到该凶器),之后从包里拿出换洗衣服穿上后就回家了。翌日,陈世峰将作案时所穿的裤子与帽子扔到楼下的垃圾场。11月5日,又把作案时背的双肩包扔到了上野公园。
庭审第6天,日本检方对被告人陈世峰之前所做的关键陈述给予全部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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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